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多..-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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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1/13)
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271317740807.pdf 二、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務員: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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