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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下列何種情形,政府機關不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之:
(A)因土地徵收或撥用之登記
(B)因一般買賣土地之登記
(C)因土地重測或重劃確定之登記
(D)因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所為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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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林翔 國三下 (2013/08/22)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7-2 條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於權利變換後未受土地及建築物分配或不願參與分配者,其應領之補償金於發放或提存後,由實施者列.....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JiaYing 高一下 (2016/01/09)
土地登記規則

第 28 條 下列各款應由登記機關逕為登記:一、建物因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或基地號因重測、重劃或依法逕為分    割或合併所為之標示變更登記。二、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之國有登記。三、依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之塗銷登記。四、依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之住址變更登記。五、其他依法律得逕為登記者。登記機關逕為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結果通知登記名義人。但登記機關依登記名義人之申請登記資料而逕為併案辦理,及因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而逕為辦理之住址變更或建物標示變更登記,不在此限。第 29 條 政府機關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之:一、因土地徵收或撥用之登記。二、照價收買土地之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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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下列何種情形,政府機關不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之: (A)因土地徵收或撥用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