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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依會計法規定,開立傳票記載關係證券移轉之事項時,下列何者非屬應於該傳票上簽章之人員?
(A). 製票員
(B). 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
(C). 未於原始憑證上簽章之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D). 未於原始憑證上簽章之主辦經理事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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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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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 Huang 國三下 (2016/01/22)
第 55 條各種傳票,非經左列各款人員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但實際上無某款人員者缺之:一、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二、業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三、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四、關係現金、票據、證券出納保.....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堅持下去就是你的 小四上 (2018/11/23)

應修改為主辦出納事務人員

3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7/25)

第 55 條

各種傳票,非經左列各款人員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但實際上無某款人員者缺之:

一、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二、業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

三、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

四、關係現金、票據、證券出納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出納事務人員

五、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經理事務人員。

六、製票員。

七、登記員。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人員,已於原始憑證上為負責之表示者,傳票上得不簽名或蓋章。

4F
friend94217 高三下 (2023/12/08)

不是把(D)改成主辦出納事務人員就對了
若要把(D)改成主辦出納事務人員
則前面要加上「關係現金、票據、證券出納保管移轉之事項時」
關係現金、票據、證券出納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出納事務人員為應於該傳票上簽章之人員

其實(D)前面加上「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也可以
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未於原始憑證上簽章之主辦經理事務人員為應於該傳票上簽章之人員

26 依會計法規定,開立傳票記載關係證券移轉之事項時,下列何者非屬應於該傳票上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