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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地上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視為消滅;但地上權人得於多久期間內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補償?
(A)重劃分配結果公告之次日起2個月內
(B)重劃分配結果公告之次日起5個月內
(C)重劃分配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內
(D)重劃分配結果確定之次日起5個月內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王貞節 高三上 (2015/10/06)
第 64 條地上權、農育權、永佃權及不動產役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各該權利視為消滅。地上權人、農育權人、永佃權人或不動產役權人得 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相當之補償。土地建築改良物經設定抵押權或典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各該權利視為消滅。抵押權人或典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以其所分配之土地,設定抵押權或典權。 第 65 條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四條請求權之行使,應於重劃分配結果確定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為之。
2F
王貞節 高三上 (2015/10/26)
平均地權條例第65條

地上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視為消滅;但地上權人得於多久期間內向土地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