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市地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用地,何項不屬土地所有權人之共同負擔? (A)停車..-阿摩線上測驗
1F JiaYing 高一下 (2015/11/04)
第 21 條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應共同負擔之項目如下:
一、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指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
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
場等十項用地,扣除重劃區內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
土地後,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所算得之負擔。
二、費用負擔:指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
權人依其土地受益比例,按評定重劃後地價折價抵付之負擔。
前項第一款所定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包括道路之安全島、綠帶及
人行步道;所稱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溝渠,指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所劃
設供重劃區內公共使用... 查看完整內容 |
2F 小多 大三上 (2020/01/28)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 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應共同負擔之項目如下: 一、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指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 場等十項用地,扣除重劃區內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 土地後,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所算得之負擔。 二、費用負擔:指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 權人依其土地受益比例,按評定重劃後地價折價抵付之負擔。 前項第一款所定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包括道路之安全島、綠帶及 人行步道;所稱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溝渠,指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所劃 設供重劃區內公共使用...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