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
土地法
第 115 條
承租人放棄其耕作權利,應於三個月前向出租人以意思表示為之,非因不
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者,視為放棄耕作權利。
38.依土地法規定依不定期限租用耕地之契約,出租人收回自耕時,依規定終止租約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