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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得登記為地方公職候選人?
(A). 後備軍人
(B). 非軍事學校學生
(C). 公立學校教師
(D). 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林維晨 高二下 (2013/02/20)
軍人 替代.....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caramel517 國三上 (2015/06/27)
要兼任行政職務的才不能登記
5F
yoyo 高三下 (2018/06/19)

一樓回覆有誤,題目是問不得登記為地方公職候選人(您的回答是針對罷免提議人吧..)

依選罷法27之規定,應為下述三種不得登記:

1. 現役軍人、

2. 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

3. 軍事學校學生

6F
一去不復返 大四上 (2018/08/31)

第26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依刑法判刑確定。 
  二、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三、曾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四條之罪,經判刑確定。 
  四、犯前三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六、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 
  七、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 
  八、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第27條
  下列人員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一、現役軍人。 
  二、服替代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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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得登記為地方公職候選人? (A).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