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力人在侵害他們之權利時,要看他有沒有識別能力; (1)如果沒有識別能力,那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負 責任,但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要替他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2)如果有識別能力,那他跟他的法定代理人需要一起負擔損害 賠償責任 可是如果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已經盡到監督之責,可是還是不能避免發生損害的時候,那法定代理人就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準用之。
6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