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第54條第5項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組織準則、規程及 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各權責機關於核定後,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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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議會之組織準則、規程及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權責機關於核定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