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A)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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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Zack Fang 大一上 (2016/07/05)
關於A ---------- 高等行政法院每庭置法官三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薦任第九職 等。 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繼續服務二年以上者,得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 四職等;依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晉敘有案者,得敘至簡任第十 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或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經遴選曾任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二年以上,調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兼任院長或 庭長之法官、法官者,得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前二項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服務年資與曾任高等法院法官、智慧財產法院法 官或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服務年資,合併計算。 司法院為因應高等行政法院業務之需要,得調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法官、試 署法官或候補法官至高等行政法院辦事...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