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法第三條第一項(10.12.18修正)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3 下列何者非國家賠償法第 3 條第 1 項公共設施瑕疵之國家賠償責任要件?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