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須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之情形: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當事人有義務、已經過告誡)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六、限制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而無事先聽取相對人意見之必要者。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八、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或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或限制出境之處分。(((D)))
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隱匿、潛逃、轉移財產
行政程序法103
25 依行政程序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書面行政處分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