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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不屬一般處分?
(A)新闢道路之通車公告
(B)交通號誌
(C)指定民宅為私有古蹟
(D)警察命令違法集會民眾解散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呂品靜 國一下 (2013/03/23)
5FAimee Kung:C之所以不是對物的一般處分是由於它不符合對物一般處分之定義(即「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7F
馬到成功 高三上 (2021/04/18)

大家被少數說的學者弄糊塗了QQ。

這題陳治宇老師有說,還說應該可以要送分,只是沒人去申訴,因為這四個答案都是一般處分,只是此題是少數派學者出題!可憐的考生被玩。也只有此例外。

此少數派學者就是「陳愛娥老師」,只有她,認為指定古蹟是「單純處分」,反對99%的通說「一般處分」。

思考方向是陳愛娥老師為了百姓著想,要保障人民的收受送達之權益,覺得不宜做一般處分。

——————————

實務上當然是「對物的一般處分」。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5年6月23日文中二字第0952052990號函釋要旨:

古蹟指定之法律性質為「對物之一般處分」。

———————————

補充其他出題者,全反對 陳愛娥老師的古蹟單純處分說:

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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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F
(^v^) 小二上 (2021/04/19)

樓上 謝謝你!!


39F
Sheng 國一上 (2021/09/28)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字第1806號判決(古蹟指定公告)

........惟稽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固規定:「審議委員會應定期舉行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前項會議召開時,應邀請文化資產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然揆其旨趣並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02條及第103條之規定,應認主管機關就文化資產指定古蹟之審議,應給予文化 資產所有人或其他有利害關係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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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認為行程法103條(無需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無規定一般處分不用給予陳述意見,乃是立法疏漏(因為一般處分不特定人,若給予陳述意見,會太慢太亂)。故一般處分類推行程法103條,不用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而依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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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不屬一般處分? (A)新闢道路之通車公告 (B)交通號誌 (C)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