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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導遊實務(二)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9大陸配偶依規定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時間為幾年?
(A) 8 年
(B) 6 年
(C) 4 年
(D) 2 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Emma Shen 小一上 (2016/12/28)
年限也是六年,可能會改為四年,注意時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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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joyce 高一下 (2017/02/14)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1項已於98年8月14日修正施行,取消團聚結婚須滿2年始得申請依親居留之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經團聚許可入境,通過面談並辦妥結婚登記後,即可申請依親居留證;取得依親居留證後,依申請日或發證日起算滿4年,每年在臺居留期間逾183日,即可申請長期居留證;取得長期居留證之日起在臺合法居住連續2年,且每年在臺居留逾183日,即可申請定居證;定居證取得後,始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取得身分證,但3個月內須補具經海基會驗證已喪失大陸戶籍公證書,否則本署可註銷其身分證。
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請參照:http://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Data/379915971.pdf



3F
Clovia 高一上 (2019/03/03)

1. 申請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得申請長期居留。

2. 長期居留連續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加起來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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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17 條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經許可入境後,得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

前項以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法令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商務或工作居留,居留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得申請延期:

一、符合第十一條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

二、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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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大陸配偶依規定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時間為幾年? (A) 8 年(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