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應以高等行政法院為之,不屬地方法院管轄
所謂「國家賠償雙軌制」,係指人民得藉由「兩種不同制度」向國家請求損害賠償,第一種制度是依據〈國家賠償法〉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由於應向普通法院起訴,故屬於民事訴訟案件;第二種制度是依據〈行政訴訟法〉提起本案行政訴訟,且於同一程序中合併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由於應向普通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故屬於行政訴訟案件。
39 下列何種事件並非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A)收容聲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