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甲死˸留有總計 5000 萬元之現金存款,但同時積欠銀行 7000 萬元債務未清償,其妻早已死˸,子女有乙丙丁戊 4 人。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在一般情形,因為遺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之 2000 萬元應由乙丙丁戊 4 人平均分攤
(B)乙如欲拋棄繼承,應於知悉繼承之時起 2 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C)乙拋棄繼承時,其應繼承之遺產歸國家所有
(D)分割遺產之前,各繼承人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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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1), B(144), C(28), D(2160), E(0) #653378
統計: A(151), B(144), C(28), D(2160), E(0) #653378
詳解 (共 7 筆)
#1314073
(A) 目前法律採【限定繼承】固僅就遺產所剩餘之金額,償還其債務即可
(B) 應於知悉【繼承】之時開始【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C) 拋棄繼承後,應由其他同順位繼承者平均繼承其遺產
沒意外應該是這樣改,如果有錯再麻煩各位高手給予指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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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809
D:分割遺產之前,各繼承人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民法
第1151條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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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212
C:民§1176I 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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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736
我國已採限定繼承,甲留的5000萬還債及可,不足2000萬不需要還!
避免父債子還~
避免父債子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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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4427
所以請問,最新規定也就是不用辦理拋棄繼承了嗎?因為即使有財產也是規定限定繼承了是嗎?求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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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947
C法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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