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甲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其死亡後有關遺屬年金給付,下列甲之遺屬何者不符合請領..-阿摩線上測驗
2F
|
3F Lily Chiu 大二上 (2024/06/30)
勞工保險條例第 63 條
前項遺屬請領遺屬年金給付之條件如下:
一、配偶符合第五十四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者。
(配偶應年滿五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A) 配偶乙年滿 55 歲且與甲婚姻關係存續 1 年以上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無謀生能力。
(二)扶養第三款規定之子女。
二、子女符合第五十四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者。
三、子女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但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六個月以上:
(D) 養子戊未成年,但與甲收養關係未達 6 個月
(一)未成年。
(二)無謀生能力。
(三)二十五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B) 女兒丙 25 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