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9. 乙為甲之遺孀,以書面向嘉義縣政府請求甲受侵害致死之國家賠償,嘉義縣政府歷時五月之久未加以賠償,則下列何者為適當之法律救濟途徑?
(A)對遲不賠償提起訴願
(B)向行政法院提出撤銷訴訟
(C)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D)向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劉欣芸 小四上 (2017/02/27)
國家賠償法第11條(訴訟)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Wabing Wan 國一下 (2017/05/20)

乙為甲之遺孀,以書面向嘉義縣政府請求甲受侵害致死之國家賠償,嘉義縣政府歷時五月之久未加以賠償

未加以賠償應該是走一般給付訴訟吧

求解惑

3F
99 高三下 (2017/05/31)

Wabing Wan

國賠不是行政訴訟,國賠法的訴訟都是一般法院管轄

一般法院沒有一般給付訴訟,那是行政訴訟才有


39.乙為甲之遺孀,以書面向嘉義縣政府請求甲受侵害致死之國家賠償,嘉義縣政府歷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