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聘僱契約生效後40日內,因可歸責於雇主之事 由,致聘僱契約終止者,求職人得請求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免費重行推介1次,或退還百分之 幾介紹費?
(A)20%
(B)30%
(C)40%
(D)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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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4), C(6), D(51), E(0) #568313

詳解 (共 2 筆)

#1556742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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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1718
聘僱契約生效後四十日內,因可歸責於求職人之事由,致聘僱契約終止者n,雇主得請求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免費重行推介一次,或退還百分之五十之n介紹費。n聘僱契約生效後四十日內,因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致聘僱契約終止者,n求職人得請求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免費重行推介一次,或退還百分之五十之n介紹費。n求職人或雇主已繳付登記費者,得請求原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於六個月內推n介三次。但經推介於聘僱契約生效或求才期限屆滿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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