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脊髓損傷患者接受感覺及運動機能檢查,頸髓及胸髓的表現都正常,腰髓檢查結果如下表。依ASIA分類,病 人的神經機能損傷部位與等級為何?
(A)L4,完全性損傷(ASIA A)
(B)L4,不完全性損傷(ASIA C)
(C)L3,不完全性損傷(ASIA C)
(D)L2,不完全性損傷(ASIA C)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 B(351), C(1509), D(871), E(0) #2970463
統計: A(37), B(351), C(1509), D(871), E(0) #2970463
詳解 (共 6 筆)
#5691192
1.完全性損傷 (conplete injury):最下端之薦髓部位(S4~S5)完全喪失感覺與運動功能
2. 不完全損傷(incomplete injury):神經階層以下(包括最下端之薦髓部位)仍然保留感覺或運動功能
3.神經機能部位 (neurological level) :
指身體左右兩側同時具有正常運動與感覺機能之最低脊髓部位。如果左右兩側之機能不同時,單側之神經機能部位係由同側具有正常運動與感覺機能之最低脊髓部位來決定。
指身體左右兩側同時具有正常運動與感覺機能之最低脊髓部位。如果左右兩側之機能不同時,單側之神經機能部位係由同側具有正常運動與感覺機能之最低脊髓部位來決定。
4.運動機能部位(motor level):係指身體左右兩側同時具有正常運動機能之最低脊髓部位(關鍵肌之肌力至少3分以上,且上一個關鍵肌必須要有5分),此部位由左右各10條關鍵肌決定之。當左右兩側運動機能部位不同時,可以分開決定之,
5.感覺機能部位(sensory level):係指身體左右兩側同時具有正常感覺機能之最低脊髓部位,此部位由左右各28條皮節決定之。當左右兩側感覺機能部位不同時,可以分開決定之。評估包括異常及正常感覺
6.部分保留區(zone of partial preservation; ZPP):
係指在神經機能部位以下,仍然保有部分神經支配的皮節與肌節。這名詞僅用於完全損傷的情況下,且需指出仍有部分神經支配的節段所在。〔約保留三節)
◎ASIA 損傷分級
級別/類別/感覺/運動
A/完全性損傷/無/無
B/不完全性損傷/有/無
C/不完全性損傷/有/有,肌力小於3分
D/不完全性損傷/有/有,肌力大於或等於3分
E/正常/正常/正常
E/正常/正常/正常
備註:
A級:完全性損傷,薦髓部位(S4-S5)沒有感覺或運動功能
B:不完全損傷,在神經機能部位以下(包含薦髓)有感覺但沒有運動功能
C:不完全損傷,在神經機能部位以下保有感覺和運動功能,且在神經機能部位以下超過一半的關鍵肌肌力小於3分
D:不完全損傷,在神經機能部位以下保有感覺和運動功能,且在神經機能部位以下至少有一半的關鍵肌肌力大於或等於3分
E級:正常,感覺和運動功能都正常
E級:正常,感覺和運動功能都正常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