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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9. 下列何者非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運用範疇?
(A)反浮動利率債券 
(B)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相關權利
(C)不動產相關有價證券
(D)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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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 (2018/03/31)
可投資之標的 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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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必勝客 國三下 (2021/05/24)
法規名稱: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 17 條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投資或運用於下列標的為限:
一、開發型或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
二、開發型或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相關權利。
三、不動產相關有價證券。

四、第十八條規定之運用範圍。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或運用之標的。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或運用於現金、政府債券及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投資標的之最低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

39. 下列何者非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運用範疇? (A)反浮動利率債券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