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損壞,而未於六個月內修復並申請停止使用經核准者,之後於再申請使用時應提出下列何者?
(A)合格人員證書及在職證明
(B)設備測試報告
(C)放射性物質之證明文件
(D)污染擦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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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177), C(15), D(6), E(0) #3434332

詳解 (共 2 筆)

#69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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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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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因停止使用是不同原因導致,想要再使用時,需要附上解決問題的證明
  1. 操作人員離職       -->30天內未補足-->停止使用-->再使用時,要附合格人員證書+在職證明
  2. 輻射防護人員離職-->3個月內未補足-->停止使用-->再使用時,要附輻防人員認可證明+在職證明
  3. 設施損壞              -->6個月內未修復-->停止使用-->再使用時,要附設備測試報告
  4. 活度不足              -->6個月內沒換-->停止使用-->再使用時,要附放射性物質證明文件+測試報告
  5. 外力導致屏蔽損壞-->6個月內沒修-->停止使用-->再使用時,要附輻射安全測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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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8335
1. 題目解析 這道題目主要考察考生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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