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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下列對憲法法庭之裁判等敘述,何者錯誤?
(A) 被宣告解散之政黨,應即停止一切活動
(B) 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得提起非常上訴救濟
(C) 憲法法庭之判決,各關係機關應即為實現判決內容之必要處置
(D) 政黨被宣告解散,其財產之清算,準用民法法人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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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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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天才雄 高一下 (2013/03/10)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29條  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第30條  被宣告解散之政黨,應即停止一切活動,並不得成立目的相同之代替組織,其依政黨.....看完整詳解
5F
Inspiration 大一下 (2016/12/04)
(B)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得提起非常上訴救濟不得聲明不服
6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9/11/23)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第 39 條
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7F
Hsin-Hua Kao 小六下 (2021/10/07)

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被宣告解散之政黨,應即停止一切活動,並不得成立目的相同之代替組織,其依政黨比例方式產生之民意代表自判決生效時起喪失其資格。

憲法法庭之判決,各關係機關應即為實現判決內容之必要處置

政黨解散後,其財產之清算,準用民法法人有關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29、30)

13.下列對憲法法庭之裁判等敘述,何者錯誤? (A) 被宣告解散之政黨,應即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