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
(c)年齡在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十公斤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D)年齡逾一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公斤以上至十八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
ps:小孩都是要坐後座,不能坐於前座。
40.為防止嬰幼兒交通意外事故,依據中華民國93年4月27日公布之《小客車附載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