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任
公法上之委任係指屬同一公法人內之行政機關,將其權限內事項委任予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執行之謂。
(二)委託
公法上之委託係指屬同一公法人內之行政機關,將其權限內事項委託予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之謂。
35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臺灣省政府「精省」前,交通部將有關航政及鐵路營運等事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