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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幾職等任用資格?
(A)第六職等
(B)第七職等
(C)第八職等
(D)第九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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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8/13)
名  稱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1 月 23 日法規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第 13 條 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 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 等任用資格。 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七職 等任用資格。 三、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 等任用資格。 四、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考試及格人員 之任用,依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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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幾職等任用資格? (A)第六職等(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