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旨在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及才能四項之展現予以評分,請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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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龜 高一上 (2013/06/18)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旨在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及才能四項之展現予以評分,請問評分上之比重以何項之百分比最高? (A) 操行 (B) 學識 (C) 工作 (D) 才能 ~解析 : 《公務人員任用法》V.S.《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4 條 ( 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事項 ) 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5 條 ( 年終考績 (二) - 依據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 小一上 (2017/01/06)
答案不變但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已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修正 第3條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 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銓敘部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