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6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之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阿摩線上測驗
1F Hunter Chen 國一上 (2013/10/08)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 查看完整內容 |
2F Hunter Chen 國一上 (2013/10/08)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1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依左列規定: 查看完整內容 |
3F Aasta Lin 高三下 (2021/08/18)
已修法囉!! 應於申請買賣案件所有權移轉時,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資訊! 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 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 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 第二項申報登錄資訊類...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