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下列何種營利事業不需辦理暫繳申報? (A)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之營利事業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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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Vicky 幼兒園下 (2017/07/30)
下列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可以免辦暫繳申報: 1.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國庫暫繳稅額後,得免辦理申報。 2.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自98年度起,免辦理暫繳。 3.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係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由營業代理人扣繳或由給付人於給付時扣繳者。 4.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5.合於免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不對外營業之消費合作社、公有事業。 6.依所...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