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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土地法規定,基地出賣時,其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多久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棄?
(A)三日內
(B)五日內
(C)十日內
(D)十五日內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6/12/29)

土地法 104條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

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

後定之。

前項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

棄。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

對抗優先購買權人。

依土地法規定,基地出賣時,其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多久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