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公職人員罷免案之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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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相信自己!) 國三上 (2016/12/06)
立法院會於105年11月29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降低罷免門檻。將來提罷免案門檻,從原選區選舉人2%改1%,連署門檻從.....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9F 愛作夢的魚-109普考上榜 大四下 (2020/05/3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76 條 罷免案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提議人,由提議人之領銜人一人,填 具罷免提議書一份,檢附罷免理由書正、副本各一份,提議人正本、影本 名冊各一份,向選舉委員會提出。 前項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其計算數值尾數 如為小數者,該小數即以整數一計算。 第一項提議人名冊,應依規定格式逐欄詳實填寫,並填具提議人國民身分 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分村(里)裝訂成冊。罷免理由書以不超過五千字 為限。 罷免案,一案不得為二人以上之提議。但有二個以上罷免案時,得同時投 票。 罷免案表件不合第一項、第三項、前項規定或提議人名冊不足第二項規定 之提議人數者,選舉委員會應不予受理。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議人之領銜人徵求提議及連署; 其適用罷免種類、提議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 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採電子提議及連署者,其文件以電磁紀錄之方式提供。 |
10F 愛作夢的魚-109普考上榜 大四下 (2020/05/3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80 條 前條第二項所定徵求連署之期間如下: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之罷免為六十日。 二、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之罷免為四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之罷免為二十日 。 前項期間之計算,自領得連署人名冊格式之次日起算。 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應將連署人名冊正、影本各一份,於第一項規定 期間內向選舉委員會一次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前項連署人名冊,應依規定格式逐欄詳實填寫,並填具連署人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分村(里)裝訂成冊,連署人名冊未依規定格式提 出者,選舉委員會應不予受理。 |
11F 愛作夢的魚-109普考上榜 大四下 (2020/05/30)
公職人員選選舉罷免法 第 81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