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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民法第 68 條第 2 項規定:「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下列有關本項「處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A)僅指處分行為
(B) 僅指負擔行為
(C) 包括處分行為與負擔行為
(D) 處分行為與負擔行為均不屬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Mango 高三上 (2013/06/13)
「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1.處分行為(物權行.....看完整詳解
2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3/11/19)
因主物有瑕疵而解除買賣契約,原則其效力是否及於從物? 
(A)不及於從物 
(B)特定情況下及於從物 
(C)限於部分及於從物 
(D)及於從物
D
3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3/11/21)
民法68第二項〜〜處分:包括物權行為+債權行為
無權代理〜〜代理債權行為+物權行為
有權代理〜〜只代理物權行為+債權行為+準物權行為
無權處分〜〜只有物權行為。
4F
Vicky 大三上 (2020/09/07)

民法

第 68 條(主物與從物)

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
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
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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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68條規定,主物與從物之法律關係,下列何者錯誤?
(A)輪胎之於汽車,具有主物與從物的關係→輪胎是車的成分,非從物。
(B)從物,非主物的一部份,通常兩個物之所有權人同屬一人
(C)從物,常助主物之效用,例如音樂教室之於音樂教室之設備
(D)依照「一物一權原則」,主物與從物係兩個所有權

 108 台鐵營運人員:民法(總則、物權、親權與繼承)#79786

答案:A

下列關於主物與從物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
(A)從物並非主物之成分
(B)從物須常助主物之效用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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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法第 68 條第 2 項規定:「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下列有關本項「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