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給付不能,有自始不能與嗣後不能,主觀不能與客觀不能之分。其為
自始客觀不能者,法律行為當然無效,當事人於行為當時知其無效或可得
而知者,依民法第一百十三條規定,應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之責任;其
為自始主觀、嗣後客觀或嗣後主觀不能者,則生債務不履行之問題,債權
人得依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請求債務人賠償損害,或於解除契約後
依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及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請求回復原狀及賠償損害,
二者之法律效果並不相同。
12下列契約,何者無效? (A)甲與乙訂立汽車買賣契約後,不料訂約後,該約定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