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條
考核會會議時,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為決議。但審議教師年終成績考核、
另予成績考核及記大功、大過之平時考核時,
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方得為決議。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10 條規定,審議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