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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規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教師法第 30 條規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分級為
(A)分為二級
(B)分為三級
(C)專科以上學校分為三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為兩級
(D)專科以上學校分為兩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為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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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謝孟臻 大一上 (2013/02/16)
第 30 條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分級如下: 一、專科以上學校分學校及中央兩級。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縣 (市) 、省 (市)及中央三級。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Vivian 大三下 (2020/06/06)

教師申訴之程序分為申訴及再申訴二級如下:
一、專科以上學校分學校及中央二級。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二級。但中央主管機關
所屬學校為中央一級,其提起之申訴,以再申訴論。
教師不服申訴決定者,得提起再申訴;學校及主管機關不服申訴決定者,
亦同。
教師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後,不得復依訴願法提起訴願;於申訴、再
申訴程序終結前提起訴願者,受理訴願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應
受理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並通知教師;同時提起訴願者,亦同。
教師依訴願法提起訴願後,復依本法提起申訴者,受理之教師申訴評議委
員會應停止評議,並於教師撤回訴願或訴願決定確定後繼續評議;原措施
屬行政處分者,應為申訴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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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 研二下 (2021/05/10)

教師法第四十四條:

教師申訴之程序分為申訴及再申訴二級如下:
一、專科以上學校分學校及中央二級。
二、中等以下學校分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二級。但中央主管機關
所屬學校為中央一級,其提起之申訴,以再申訴論。
教師不服申訴決定者,得提起再申訴;學校及主管機關不服申訴決定者,
亦同。

依教師法第 30 條規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分級為(A)分為二級(B)分為三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