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經依法認定為不良醫療器材時,其製造或輸入之業者,應於幾個月內收回市售品,連..-阿摩線上測驗
12F OOO 高三下 (2020/06/21)
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 2 條藥物回收作業,依回收藥物對人體健康之風險程度,分為下列三級:一、第一級: (一)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偽藥、禁藥及第三款未經核准而製造、 輸入之醫療器材。 (二)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確有損害使用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事實 之藥物。 (三)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藥物、第二款劣藥、第三款不良醫療器材及第四款藥物,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對使用者生命、身體或 健康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者。 二、第二級:前款第二目及第三目以外,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藥物、第二款劣藥、第三款不良醫療器材及第四款藥物。 三、第三級: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藥物。第 3 條藥物製造或輸入業者應依下列期限,辦理...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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