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手冊第18點:物品...
(A)未經驗收之物品,應先存放於物★★★★(...
二十、物品保管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未經驗收之物品,不得存放於物品儲藏處所。 (二)消耗用品與非消耗品,應分別分類存儲。 (三)保管之物品應分類編號,其編號與標籤製作方法如下: 1.消耗用品編號,以簡明扼要為原則,包括機關名稱、分類字軌及編定號數,並應與消耗用品收發分類帳編號目錄相符。 編號標籤,黏貼於分格儲藏之橫額上,物品本身不必加蓋編號標誌。(格式如附件四) 2.非消耗品之編號方法與消耗用品同。但須註明採購日期,視事實需要編號末尾增添一序數編號,編號標籤黏附於物品本身。(格式如附件五) 3.物品編號標籤之質地須經久耐用,視事實需要,可以金屬或塑膠製成。...
二十、物品保管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未經驗收之物品,不得存放於物品儲藏處所。 (二)消耗用品與非消耗品,應分別分類存儲。 (三)保管之物品應分類編號,其編號與標籤製作方法如下: 1.消耗用品編號,以簡明扼要為原則,包括機關名稱、分類字軌及編定號數,並應與消耗用品收發分類帳編號目錄相符。 編號標籤,黏貼於分格儲藏之橫額上,物品本身不必加蓋編號標誌。(格式如附件四) 2.非消耗品之編號方法與消耗用品同。但須註明採購日期,視事實需要編號末尾增添一序數編號,編號標籤黏附於物品本身。(格式如附件五) 3.物品編號標籤之質地須經久耐用,視事實需要,可以金屬或塑膠製成。 (四)數量較多或體積較大之物品,應存放於倉庫或儲藏室內易於堆高之適當地點。 (五)需經常發領之物品,用櫥櫃存貯,安置於易於取放之適當地點。 (九)物品儲藏處所應禁絕煙火,非保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消防用品如滅火機、滅火彈等,應標明使用方法及應注意事項;並應經常注意檢查電線,以防火災。 (十一)下列物品,得選擇適當之露天地點存儲,但應注意安全防護: 1.體積及重量龐大,不便庫存,或難以搬運之物品。 2.包裝良好,不受氣候影響,或短期內即行配發之物品。 3.廢品。 (十二)損毀之物品,經評估修復符合經濟效益者,宜修復利用,不得棄置。
有關物品保管之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經驗收之物品,應先存放於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