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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其效力為何?
(A)相對人得拒絕給付
(B)當然消滅
(C)效力未定
(D)部分無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3/06/01)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已經公布修正了:(2013/5/22)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Ben Hu 大一下 (2013/06/03)
謝謝樓上提供的訊息

6F
嘎㊥上榜㊭ 大二上 (2022/03/24)

(A) 相對人得拒絕給付

為民法上,時效完成。(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B)當然消滅
為公法上,時效完成。

行政機關:5年
人民:10年

44.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其效力為何? (A)相對人得拒絕給付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