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4 下列何者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屬於羈押被告之事由?
(A)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B)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C)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D)無一定之住所或居所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3F
Lee Jia Yan 高二上 (2019/05/12)

C已修法,需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串供之虞。

4F
Emma 大三下 (2021/07/21)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第 76 條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要時,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 

一、無一定之住、居所者。 

二、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5F
Kuroki 高三下 (2022/08/08)
刑訴101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D)是逕行拘提要件。

【已刪除】4 下列何者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屬於羈押被告之事由? (A)逃亡或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