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何者為債權人受領遲延時,發生的效力?
(A)加重債務人的責任
(B)繼續支付利息
(C)擴大孳息的返還範圍
(D)賠償保管給付物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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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2), B(492), C(295), D(4412), E(0) #166874

詳解 (共 9 筆)

#433444
債權人(債主)因為自己的關係,導致債務人(欠債的)還債延後,債權人要賠償債務人保管費用。

例如訂貨,債務人無法送貨到債權人那邊,可能要租個倉庫擺貨,租的費用由債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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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913

民法237(受領遲延時債務人責任)

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重大過失任。

民法238(受領遲延利息支付之停止)

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民法239(孳息返還範圍之縮小)

債務人應返還由標的物所生之孳息或償還其價金者,在債權人遲延中,以已收取之孳息為限,負返還責任。

民法240(受領遲延費用賠償之請求)

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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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137
第二百四十條(受領遲延費用賠償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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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310
受領延遲~應該是指債務人準時返還債務於債權人,於債權人因個人因素,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受領債務,使得債務人繼續持有債務!而增加債務!但增加債務卻非是債務人本身的因素所導致的!!
如同:今天債務人準時返還債務,但債權人卻故意,想多賺債務利息,而避不見面不受領債務人所要歸還之債務,或因過失而增加債務人的債務負擔!這對債務人而言全無責任,但卻要增加負擔!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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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122
受領遲延,就是說人家要過來還債,而債權人卻沒辦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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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570
還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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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711
題意似乎是指,債權人遲收債權吧? 就是債主比約定晚要到錢? 所以誤會受領延遲的意思了?
所以相反的是給付延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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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0647
債權人受領遲延→債權人拖延領東西,導致債務人必須另外花時間和成本幫債權人保管物品所生額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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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7263
指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
(共 4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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