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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下列何者,非屬事實行為?
(A)無主物之先占
(B)對要約之拒絕
(C)無因管理
(D)埋藏物之發現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atherine Cat 小一上 (2015/10/31)
一)法律行為:係指表意人將其內心期望發生一定私法上效果之意思,表示於外部之行為。基於表意人之此項效果意思,法律賦予所期望之法律效果,視為法律行為之特徵。法律行為又稱為狹義之法律上行為,是最常見且最重要之法律上行為。如:契約、移轉所有權、設定抵押、抛棄。又分為:單獨行為、契約行為、共同行為(二)準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之特徵在於不論表示人內心是否意欲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法律上均使其直接發生某種效果。此項法律效果係由於法律規定,而非基於表意人的表示行為而來,與法律行為必須基於表意人的意思表示而發生者不同。準法律行為依其表示行為之內容,在學理尚可分為意思通知、觀念通知及感情表示三種。1、意思通知:乃表示人表示一定期望的行為。例如:對於法定代理人的催告(民法第80條)、對要約的拒絕(民法第155條)、或請求等均屬之。2、觀念通知:乃表示人表示對一定事實的觀念或認識。召集社員總會的通知(民法第51條)、債權讓與的通知(民法第29.....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 下列何者,非屬事實行為? (A)無主物之先占 (B)對要約之拒絕 (C)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