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53488
年份:105年
科目: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 你在執行路檢勤務,機車駕駛人甲紅燈違規右轉遭攔停後,表示未攜帶任何身分證明文件,只同意陳述
姓名及住居所,卻堅不提供其他可資辨識之人別資料,此時你應如何處置?
(A)如顯然無法查證甲身分時,得將甲帶往勤務處所查證並再依交通違規部分做處置,且應即向分局勤務
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親友或律師
(B)因未攜帶任何身分證明文件,應請甲通知律師到場,經證明身分無疑後放行
(C)甲不提出真實身分文件,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7 條第 2 款規定處罰後,再依交通違規部分做處置
(D)立刻向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報備後,即可強制將甲帶回勤務處所查證並再依交通違規部分做處置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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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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