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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8920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8920

年份:103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4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非公用財產經撥為公用後,因用途廢止,撥用土地之收回程序為何?
(A)應由財政部呈請行政院廢止撥用後為之
(B)應由內政部呈請行政院廢止撥用後為之
(C)應由原管理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呈請行政院廢止撥用後為之
(D)應由申請撥用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呈請行政院廢止撥用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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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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