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初等考試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24866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4 得請領勞工保險遺屬年金給付者,不包括下列何者?(A)年滿 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 1 年以上之配偶(B)未滿 55 歲,但無謀生能力之配偶 (C)未滿 55 歲,但扶養無謀生能力子女之配偶 (D) 25 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之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