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 39 條
旅行業辦理國內、外觀光團體旅遊及接待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觀光團體旅客旅遊業務,發生緊急事故時,應為迅速、妥適之處理,維護旅客權益,對受害旅客家屬應提供必要之協助。事故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應向交通部觀光局報備,並依緊急事故之發展及處理情形為通報。
4 旅行業舉辦觀光團體旅遊業務,發生緊急事故時,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事故發生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