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關於保險公證人執業登記及執業證照之取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證人公司所任用之公證人終止執行簽署工作,公證人公司應於所任用之公證人離職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繳銷執業證照,及向所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B)公證人公司其公司名稱應標明「公證」字樣。但已經主管機關許可登記經營公證人業務並領得執業證照者,不在此限
(C)公證人公司增加任用或變更公證人,而該公證人已領有執業證照者,公證人公司應於增加任用或變更公證人後十日內向所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D)公證人公司申請經營公證人之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百萬元。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以現金、國庫券為限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A) 公證人公司所任用之公證人終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