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張三於 109 年考取記帳士並取得記帳士證書,106 年以前任職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8 年調任財政部北區
國稅局新竹分局,109 年調任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110 年轉任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在各稅捐機關 任職期間皆擔任稅務員,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離職,並於 111 年 1 月 1 日起任記帳士,自其離職之日起 3 年內,不得於何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
(A)彰化縣、臺中市、新竹市、臺北市
(B)彰化縣、臺中市、新竹市
(C)彰化縣、臺中市
(D)彰化縣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記帳士法第8條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