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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警◆行政院安全管理手冊、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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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中央印製廠_新進人員甄試_駐衛警察隊隊員:行政院安全管理手冊、刑法概要#12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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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中央印製廠_新進人員甄試_駐衛警察隊隊員:行政院安全管理手冊、刑法概要#123191 |
科目:
駐警◆行政院安全管理手冊、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中央印製廠_新進人員甄試_駐衛警察隊隊員:行政院安全管理手冊、刑法概要#123191
年份:
113年
科目:
駐警◆行政院安全管理手冊、刑法概要
4. 三名泰籍移工在台北火車站候車室賭博財物。則:
(A) 可由我國法院,依我國刑法審判
(B) 可由我國法院,依泰國刑法審判
(C) 我國法院沒有審判權
(D) 如果泰國放棄審判權,則可用我國刑法審判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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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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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探討的是法律的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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