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公路法規定,個人、法人或團體申請興建公路及其附屬停車場,經公路主管機關審查結果核准籌設者,應在 籌設期間內,備具相關文件,申請公路主管機關許可,並繳交許可費後,始得施工。請問:下列何者非屬此階段依 法應備之文件?
(A)機構組織或章程
(B)土地使用證明書
(C)興建計畫書
(D)開工日期及施工期間預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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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18), C(212), D(9), E(0) #19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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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0999
第 17 條依前條規定審查結果核准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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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5538

公路法-第 17 條

依前條規定審查結果核准籌設者,應在籌設期間內,備具左列文件,申請公路主管機關許可,並繳交許可費後,始得施工:

(A) 一、機構組織或章程。

(B) 二、土地使用證明書。

三、工程計畫書。

四、工程預算書。

五、資金運用計畫書。

(D) 六、開工日期及施工期間預定表。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或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應檢附有關書圖文件及該管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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