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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給付居住者薪資所得,所扣繳之稅款應於何時向國庫繳清?
(A)當月10日前
(B)當月月底
(C)次月10日前
(D)次月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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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YR 國二下 (2019/10/01)

如果是給付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應扣繳所得時,應該在給付日的下個月10日以前把上一月內所扣的稅款向國庫繳清,並且在每年1月底以前,把上一年度內按每一個所得人的所得(包括扣繳稅款)及所得類別開立扣繳憑單,不屬於扣繳範圍和未達起扣點的所得資料則開立免扣繳憑單,向轄區稽徵機關申報;並在2月10日以前將扣(免)繳憑單填發給納稅義務人。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免扣繳憑單申報期間延長至2月5日止,免扣繳憑單填發期間延長至2月15日止。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71/7732326080680907376?tagCode=

4.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給付居住者薪資所得,所扣繳之稅款應於何時向..-阿摩線上測驗